今年5月,立法院會三讀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正案,進一步規範8項「交通微罪」不再開放民眾檢舉。行政院6/26正式公告,相關修正條文將於6/30施行。然而,針對騎機車未戴安全帽、汽車在人行道及行穿線違停、占用身障專用車位等行為,仍然開放檢舉。此政策曝光後,有人認同、也有人反對,更有人擔憂「大違停時代來臨」。下載食尚APP,天天免費抽大獎!
8項不開放民眾檢舉的交通微罪
1. 駕駛手持行動電話。
2. 手持、吸食或點燃香菸駕駛。
3. 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,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;大型車無人在後指引時,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地位,或促使行人避讓。
4. 在橋梁、隧道、圓環、障礙物對面、人行道、行人穿越道、快車道臨時停車。
5. 在交岔路口、公車站10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。
6. 併排臨時停車。
7. 在橋梁、隧道、圓環、障礙物對面、快車道、交岔路口、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違規停車。
8. 在機場、車站、碼頭、學校、娛樂、展覽、競技、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。
▲立法院三讀8項交通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。(圖片來源:TVB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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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友意見不一
消息曝光後,一名網友在PTT論壇發文表達自己意見,「剛看到6/30這些不開放檢舉魔人檢舉了,哈哈哈早就該如此。我一直覺得本就不該開放檢舉,現在這些項目被限制檢舉也是剛好,檢舉魔人洗洗睡吧!」對此,有網友認同該政策,「有問題可以打電話報警,檢舉魔人可以滾了」「沒差,檢舉方向燈和不禮讓行人就好」。
但也引來不少反對聲音,「以前裝行車記錄器是為保護別人,現在是要保護自己,因為違停會愈來愈多樣化」「我現在宣布大違停時代開始,你行人自己小心」「以後整條馬路都是我的停車場」「根本到處都可以臨停了」,這些聲音反映出對新政策可能帶來的交通問題的擔憂。
▲網友認為,本就不該開放檢舉。(圖片來源:PTT)
5項交通違規可檢舉
這次修法的背景源自去年6月上路的交通新制,因加嚴記點及增加13項交通違規開放民眾檢舉,引起計程車等職業駕駛的反彈。今年3月,行政院會通過了交通部提出的修正草案,其中包括「併排臨停等10項」最高罰鍰新台幣1,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開放民眾檢舉。
不過,三讀條文仍基於行人安全、機車駕駛生命安全及保障身障人士權益,有所保留,包括「騎機車未按規定戴安全帽」「汽車在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違規臨停」「未依順行方向停車」,以及「占用身障者停車位」,這些違規行為仍然開放民眾檢舉。
▲騎機車未戴安全帽仍可檢舉。(示意圖,圖片來源: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